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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8-05-18  来源:   点击:

实习、实训是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认识生产过程,开展生产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训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保障教学质量,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实践教学相关管理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实习、实训是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教学活动,通过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与生产现场或模拟现场相结合,重点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同时,实习、实训也是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学院专业实习、实训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仿真实训等。

第二条 所有实习、实训课程必须制定相应教学大纲,明确实习、实训目的与要求,规定主要实习、实训内容与组织形式及考核方式。

第三条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外实习基地由各专业本着“专业对口,就地就近、适当集中、固定挂钩”的原则向学院提出建设方案,由学院组织协调,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校内实训基地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实训要求组织建设,实验中心负责管理。

第四条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中必须有一名具有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各专业在选派指导教师时,应注意职称、年龄结构,注意培养年轻教师。首次安排指导实习的年轻教师,须经过一轮培训后方能上岗。

第五条 实习、实训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各专业必须根据实习性质和目的要求于学期开学前选择和落实实习地点和单位,原则上各专业应在已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实训必须在学期开学前将实训计划报至院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安排合理实训时间后填报实训教学进程(教学日历)。(2)实习、实训前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编制或修订实习、实训指导书,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经所在系(中心)审核后报学院备案。(3)实习教师应联系落实实习学生的劳保用品和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4)各专业应认真做好实习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向学生和带队教师宣讲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计划和纪律等。原则上实习、实训采取专业集中教学的方式组织。

第六条 实习、实训指导。

1)指导教师应严格按实习、实训计划组织开展实习、实训工作,其中校内实训指导教师应按实训大纲和计划,认真备课,编写实训教案。

2)实习、实训开始时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对有特殊要求的实习地点和实训项目,学生在进场前要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3)组织好实习、实训内容,原则上保证学生每天的实习、实训工作时间不少于5小时。

4)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岗,对学生进行具体的实习、实训内容指导,并检查学生实习、实训纪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其中,学生往返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过程及市外实习期间的非实习时间都视作为实习过程。

5)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阶段小结及讲评工作,总结经验,使实习、实训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

6)指导教师应负责做好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的协调配合,强化实习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习学生各项安全。

第七条 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管理。(1)要求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通过实习、实训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并认真做好实习记录,努力掌握更多的生产实际知识。(3)实习学生在旅途中和实习中应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原则上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不得缺席和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出具充分证明材料,经实习指导教师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离队。

第八条 实习、实训总结与考核。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应及时向指导教师递交实习记录和实习报告。实习教师应认真做好实习、实训考核和实习报告批改,及时完成学生成绩的评定和实习、实训总结与相关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中,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应根据大纲要求,结合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及现场考核(或理论考试)进行综合评定;实习、实训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记分。对违反实习、实训纪律,旷课等违纪情况和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重修所需的全部实习费用。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